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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紧紧围绕工程建设这一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中心,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建立起查找风险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范机制,使监督工作有力推进、有机融入、有效拓展,确保了建设工程的优质、廉洁、高效。
一、围绕“查找”环节,排查廉政风险节点
针对建设工程投入大、涉及单位和人员多、廉政风险相对集中的情况,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找准可能发生腐败和不廉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
一是从项目建设中开展排查。针对实际,着重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3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突出查找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做好排查表格的填报工作,着力建好廉政风险台账。
二是从工作岗位上开展排查。督促发改、财政、建设、规划、交通、土地、水利及农业等与建设工程关系密切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风险大小、风险表现、发生频率和风险危害进行风险排查,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查找拥有行政、管理、执法、执收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等重要岗位容易诱发腐败的廉政风险,进一步摸清情况,及时预警,超前防范,消除隐患。
三是从案发单位开展排查。案发单位所暴露的问题,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最容易、最直接的方面。随州市切实从案发单位曝露的问题入手,切实从中汲取教训,制定防控方案,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经过排查,归纳出建设工程的廉政风险点主要表现的十个方面:规划管理、工程立项、手续报批、土地征用、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等。
二、围绕“防控”环节,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必须紧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制度,才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随州市立足实际,认真制定相关制度,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监管。
一是加强事前防控。制定出台《随州市项目法人代表“一项双责”制度》,“一项”指工程项目,“双责”指工程项目质量和廉政建设,即工程建设项目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纪责任,凡是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既要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又要对廉政建设负责,保证了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事中防控。制定出台《随州市项目建设责任人制度》,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对所管理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负终身责任。制定《随州市城市规划区经营性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设计变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招投标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项目业主(法人)不得支付该工程款;制定《随州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拨付与使用上出现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