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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11月14日21版刊发《一客车超员11人乘客难忍拥挤报警》引起读者反响和交管部门重视。日前,安监交警来到本市河北长途客运站和超员客车所属公司倒查责任,对公司和超员客车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记者采访交管、运管等部门了解到,目前客运企业安全防范管理责任“灯下黑”、为盈利站外揽客超员运营等“潜规则”令人担忧。
11月14日,本市河北客运站召开全站客车超员交通违法再教育会,与运营企业、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保证书。11月16日,交警北辰支队依法对超员客车所属兴辰长途客运公司处以挂交通安全不合格标志1个月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还召开客运企业现场会进一步教育驾驶人、客运企业负责人。北辰区运管局作出决定,超员客车停运10天、驾驶人停止从业资格并让驾驶人接受不少于48课时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客运公司也给予超员客车停运10天并将驾驶人辞退,公司所有驾驶人集中学习并重新签订保证书。
安监交警来到该公司倒查责任时,发现墙上还悬挂着“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奖状,公司车辆档案、驾驶人教育培训照片、考核试卷等显示公司重视交通安全管理,但当安监交警问及是否了解站外揽客致使客车超员时,公司经理表示不知情,他还算了一笔账,客车每天运营油费、管理费、驾驶人及售票员工资、折旧费等运营成本累计700元至800元,如客车满载出站实际乘客28人,每张票40元,该车往返收入才2240元,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能有保证,而平时就难以满员出站。因此,站外揽客就成了客运行业保本和赢利的“潜规则”。目前,长途客车个人承包和挂靠经营很多,谁都想多赚钱,站内检查登记很严格,但站外以及途中管理很难,有的客车为在站外揽客、中途上车不惜延误时间和行程。
河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运管部门虽在津围公路等长途客车营运沿途设有检查点位,但无法保证每条道路都有人检查。运营线路应按许可站点停靠,车辆出站后在路边或班车、公交站点停靠上下乘客属违规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班车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运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客运经营者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经营范围。(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