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与老婆结婚时,我正在法院工作,接触的离婚案件不知有多少。每件离婚案子都不禁让人思考,为什么会离?这其中有感情不和的、性格脾气不相投的、草率结婚的、婆媳矛盾的、经济纠纷的等等。本着“宁拆一座庙,不破一门婚”的方针,尽力做和好工作。那可真叫个磨破了嘴皮子。
现在好了,轮到我该直面婚姻了。人常说,婚姻在于磨合。对于磨合这个词原来理解不深,结婚后,终于领悟到了磨合的真谛。我和老婆也算是婚前自由恋爱,原来没有多想,就想着婚姻殿堂是多么地让人向往、金光四射。着实有些理想化。
结婚没多久,两人就开始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虽然我们都是所谓的大学毕业的“素质人才”,可吵起来我也总忍不住嘴里蹦出脏话来。有一次我甚至在盛怒之下还掴她一个耳光,当时她就说要离婚。耳光之后,我就后悔了。连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怎么会这样。
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得想法解决一下。忽然想到,咱不是搞法律的嘛,干脆就用协议来约束双方。
打定主意之后,我就先拟了一个协议的草稿。然后嬉皮笑脸地向她道歉,说什么我不好啦,太冲动了,不像个男人之类的话。察言观色之后,向她呈上了我拟的协议。
协议:
为了便于双方现在及以后快乐地生活,把家变成一个温馨的港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可以吵架或者争执,但不准说脏话,不准骂人(包括任何人)。
第二条吵架后不准摔东西,因为东西摔坏了,过后还得再买。
第三条男方应尽可能包容女方,多做家务。
第四条双方因结婚而有了两对父母的关爱而自豪,故应尽可能地多孝敬双方父母。一碗水端平,不可偏颇。
第五条由于双方父母地位均等,故平时应禁止使用“我妈”、“你妈”、“我爸”、“你爸”这样生分的称呼。一律改称“咱这边爸”、“咱这边妈”的称呼。待有了宝宝之后,可称呼为“他爷爷、他奶奶”、“他外公、他外婆”。
第六条双方应本着良心来遵守本协议。如违反,应受良心谴责并罚做一个月的饭。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当老婆看完这份协议后,被逗乐了,也开始说起了自己的不是。此时,时机成熟,就对她说,那就签字吧。老婆欣然提笔。
现在看来,这份协议虽无任何法律约束力,但确实从心灵与情感上具有了某种提醒与约束。它提醒双方遇事冷静处理,遇矛盾应本着宽容的方式去对待。两人风雨同舟,一起经历风雨,一起分享喜怒哀乐。主动地从微小的地方做起,一起经营好这个家。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宝宝都好几岁了,我也早已转行做了律师。但现在,我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好老婆,能有这样一个温馨的家而感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