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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解金钊通讯员于秀珺梁治军)为了躲避养犬登记证的查验,一名女子竟然动手殴打执行公务的民警。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就这起案件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因妨害公务罪依法被判处拘役4个月。
被告人董某,女,49岁,本市人,无业。2011年3月31日下午,董某照例带着自己的小狗在家门口散步,正巧遇到了在附近清理违章犬的民警赵某和王某,本来有正式养犬登记证的董某却拒绝接受查验。民警赵某随即指出,如果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是要把狗带走统一安排的。董某一听就急了,带着自己的小狗转身就跑,赵、王二人立即上前试图拦住她,董某却挥拳相向,不仅将赵的警服撕破,还将其脸部、颈部抓伤,甚至还打了他两个耳光。两位民警好不容易才将董某制止住,经鉴定,赵某颈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董某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她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