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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还未绽放的生命就这样凋谢了,外加一名司机及一名陪护教师死亡。除了地点和伤亡人数,11月16日早晨,发生在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的一起交通事故,与以往我们听闻的校车惨剧没有什么不同。让我们忍痛看看这一串数据吧——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用三轮农用车改装的校车坠入河中,14名小学生遇难;今年3月16日,武汉市黄陂区一幼儿园校车翻入路边水塘,4名学生当场死亡,3人重伤;今年9月7日,山东淄博一幼儿园校车被撞,致20人受伤……而酿制惨祸的原因也极其相似,超载、私改车辆、天气、学校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教育及交警部门监管不力等等因素,在这些事故中排列组合。
连善后处理都如轮回。紧急施救、领导批示、处置现场、安抚遇难者和受伤者家属、赔偿、追究当事者责任,然后,教育部门紧急召开会议布置检查校园校车安全工作,区别仅在于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或本地、或本省直至教育部向全国发文通报整顿。事后的责任或许是能够分清的,然而,事前呢?一个个惨烈的个案汇聚成一个个大大的问号:校车事故何以频频上演?拿什么告慰那些早逝的花一般的生命?拿什么抚慰那些撕心裂肺悲痛欲绝的父母?拿什么驱除萦绕在公众心头厚厚的阴影?为什么那么多惨剧却依然撼不动那些麻木的冷酷的神经?
公众的目光再次聚焦校车。尽管去年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我国首部《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强制性国标正式实施,然而,在全国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实施情况又如何?媒体报道说,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教育部专门召开了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启动会,决定在6个地方试点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这6个地方分别是浙江德清县、山东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鸡西市、陕西西安市阎良区。这六个试点地区,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而在甘肃庆阳,与发生事故条件相似的一位幼儿园的负责人尚不知道国家有这些校车安全标准。而知道这些安全标准又如何呢?缺钱或者舍不得投入,成为困扰这些民办教育机构的问题,道德、良心、安全、责任,被利欲熏心或者心存侥幸所取代。也不仅是民办机构,从全国范围来看,别说是长鼻子安全校车,就是能够安全上路行驶的校车又占几成?在广大农村地区,要么校车还是个稀罕事物,要么是“黑校车”大行其道,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怕承担责任,既不添置校车又对家长集体为孩子拼“黑校车”不闻不问,这样即便出了安全事故,似乎也与他们无涉。
惨祸发生后,甘肃庆阳市计划在投资5.8亿元的基础上,再贷款1亿元,采取“挂、转、建”的方式,建成幼儿园200所以上,其中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配备一辆标准化校车……同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停止2012年公车更新计划,将预算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标准化校车。这可看做痛定思痛后亡羊补牢之举,可见即便如庆阳这般不发达的地区由公共财政投入来保证校车安全,就财力而言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在更多的其他校车安全隐患潜伏的地区,我们还很少听到这样的声音,难不成非得等到出了大事之后,这些地区才会雷厉风行地实施补救?
而在公众的呼声中,校车必须是一个国家最安全的汽车,政府应有所担当,让孩子坐最安全的校车,幸福、廉价、有尊严地上学,这是崛起大国的国家责任的体现。减少公车、增加校车已成为一股最强音,甚至有些人已经呼吁让校车成为真正的公车,而且宁愿这样的公车在道路行驶中享有一定的“特权”。同时,对于校车司机,在资质上从严要求,以高薪吸引高素质司机加入,健全上岗考核制度。然而,还需要有多少惨剧上演才能让这些殷殷的期盼化为现实?(作者:老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