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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有些人看来,围观看个热闹、内急就近解决之类的行为都属于无伤大雅的小事。不过,因为某些市民不遵守、不维护社会公德的一些细节小事而引发刑事案件,就得不偿失了。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因文明小节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被人指责无公德 挥拳打向好心人
2010年9月7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郝某某和朋友相约在河东区一家马路餐桌吃烧烤。期间,内急的郝某某未去公厕,而是在一处居民大院对面墙下就近解决。就在此时,被害人张某某从院里出来上前阻止,郝某某与张某某相互撕扯,郝某某用手臂打张某某鼻部致其双侧鼻骨多发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双方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郝某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双方在民事赔偿问题上达成和解,被告人郝某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看人打架凑热闹,谁知惹祸上己身
2010年10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与同事几人在本市河东区一立交桥附近饮酒。酒过三巡,同事之间因为琐事在马路边发生了争执并厮打起来。这时,被害人杨某某骑自行车经过此地,看到有人打架便停下来驻足旁观。同事中的一人让杨某某快走,就在杨某某骑车准备离开时,被告人王某某走上前去将其从自行车上拉倒在地,并伙同赵某某对其进行殴打,造成了被害人左侧肋部两根肋骨骨折。经被害人报警,公安干警赶到案发地点将两名被告人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某左胸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两名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真诚地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
检察官建议: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民群众的素质修养不断提高,公德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对于社会公德的呼唤越来越强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做事之前,不能只考虑自己的一时便利,而是要多考虑考虑“大家”的感受。社会公德无小事,文明小节莫小视,人人行动,从自身做起。(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杨蕊 赵伟伟 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