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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破获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而这起巨案起源于浙江金华警方在出租车上查获的一批药盒。据调查,医院的保洁员通过工作之便售卖各种处方药包装盒,一个抗癌药盒可获利300元。假药贩子在购买包装盒后通过改批号、灌装低档原料药等方法生产假药。(据11月20日《北京日报》报道)
假药流行和泛滥,不仅危害健康和生命安全,加速生命的消失,后果非常严重。因此,打击市场上的假药就是捍卫健康和生命防线,意义和作用非同一般。无疑,加大假药违法行为的法律成本,使每个寄生在假药利益链条上的人都受到严惩,不可或缺。这起假药案却暴露了打击假药利益链条中寄生虫的软肋。
这起假药案价值20亿,利益巨大。可是如何惩处链条中的“四个环节”呢?比如清洁工、中间人、批发商、假药商,如何认定其在假药案的作用和性质,可能存在法律和技术障碍。
一者,刑法规定比较粗糙,而这起价值20亿元的假药案分工比较细,作用各不相同;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大不了判刑3年。获利20亿元,判刑3年,堪比打屁屁。二者,假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无法估量。同时,那些用过假药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用的是假的,这起假药案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如何认定,令人纠结。三者,如果没有危害人体健康便“从轻”惩处,无疑放纵了利益链条上的寄生虫。
可见,这起假药案不仅暴露假药的泛滥,而且还撞了法律的腰——打击假药的法律条款粗疏无比,漏洞很大。因此,打击假药,当务之急,一是如何从监管上堵死漏洞,尽可能让假药消失在市场上;二是尽快修补法律漏洞,使假药链条上的每个得利者不至于生活在“从轻”惩处的法制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