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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邢台讯11月16日和17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以宋胜利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庭审判,14名被告人当庭受审。
被告人宋胜利、宋建国、宋会增、宋会群(被称为宋氏兄弟)均有犯罪前科,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宋氏兄弟陆续进行违法犯罪,均被人民法院定罪处罚。上世纪九十年代,宋氏兄弟组织、领导、纠集其他被告人积极参加、实施暴力犯罪,手段、情节恶劣,百姓闻之色变。
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宋氏兄弟利用其在社会上的恶名,纷纷进入经济领域,纠集其他被告人盘踞在邢台市桥东区、邢台市南货场一带,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为主要犯罪形式,多次以暴力、威胁的手段,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拿硬占公私财物;以盗窃、赌博、欺行霸市,谋求对铁路货物装卸、运输的非法控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逐步演变发展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邢台桥东区检察院指控宋胜利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9项罪名50起违法犯罪事实。
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将择日宣判。(李丽卢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