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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受朋友之托,为一家家具公司10名职工代理打民事官司。案子调解成功后,他却伪造原告授权委托书签名,从法院骗领被告的支付款6万元。近日,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10名工人讨薪
36岁的胡某是四川忠县人,1993年从家乡来上海打工,曾在橡胶厂、建筑公司工作。只有初中文化的他闲暇时喜欢看一些法律书籍,初步掌握了一些诉讼知识,偶尔受别人委托打一些民事官司。
今年3月的一天,在一家橡塑公司做工的胡某忽然接到朋友李某的电话,说有一个案子想让他代理。
原来,李某在奉贤钱桥的一家家具厂上班,2010年10月,家具厂搬迁,因新厂址离居住地很远,李某和其他9名工友选择辞职。但离厂的时候,老板没有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加班费、综合保险金等支付给他们,大概欠每人6000元。他们几次催要,老板一直拖着不给。无奈之下,李某等人想到了向法院起诉,于是找到胡某。当即,胡某与李某等10名原告各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留下了自己的住址和手机号码。
伪造签名领钱
法院受理了这起劳资纠纷案件后,先后开了3次庭。今年6月份最后一次开庭时,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即家具厂一次性支付6万元给10名原告,6月底之前支付完毕。当时,胡某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家具厂老板7月12日才将支付款交给法院法官。
接到法院法官通知领取支付款的电话时,胡某很兴奋,并心生歪念。他精心制作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伪造了10位原告的签名,并且在委托书上注明“代为收取案件调解费”等字样,兴冲冲来到了法院,私自将这笔支付款领走。
挥霍一空潜逃
胡某拿到钱后,没有交给原告,而是揣入了自己的腰包。原来,几个月前,他搭识了一名正闹离婚的有夫之妇,展开追求。这笔6万元的支付款,正好解胡某手头的紧张。短短几个星期,胡某将这笔钱都用在了这名女子身上。眼看钱花得差不多了,原告那边又不断地打电话询问支付款的情况,胡某急了,打算出去避避风头,就一个人去了江西,在当地一家橡塑公司寻到一份工作,换了手机号,切断了与10名原告的联系,躲了起来。
今年8月25日,审理这起劳资纠纷案的法官得知胡某并没有将这笔支付款给原告并且已逃跑,立即向警方报案。今年10月20日,偷偷返回奉贤不久的胡某被警方抓获。
通讯员廉敬武本报记者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