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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期间,本市不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编制将予以核减。组建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空编一般控制在10%以内,超出部分核减。
记者上午获悉,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正在进行。北京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通过清理规范,可收回不合理的空编。
调研时,市编办发现有些事业单位成立多年,但从不或很少补充新人,有的甚至达90%空编,造成编制资源的闲置。市编办表示,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
总的要求是,能归并的尽量归并,能集中的尽量集中,能减少的尽量减少,以提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的效益。
据悉,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计划于明年2月底完成,目前已上报方案,市编办近期将批复。
●答疑解惑
机构和编制“冻结”?
清理规范期间,除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的以外,不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
“这并不是要冻结现有机构和编制。”市编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整和增设机构编制的,可按照“机构编制不增、经费形式不变、机构规格不升”的原则执行。
也就是说,调整后的事业单位,机构数和各种经费形式的编制数、机构规格都不得超过调整前,经费形式保持不变。在这一原则下,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也可整合撤并。
单位撤并人咋安排?
针对撤并单位后的人员安置问题,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主要是为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
如将14个经营性出版社转为企业,并注销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这样的事业单位会涉及到人员安排问题。将采取两个渠道:一是调整到相关事业单位,二是直接转入新成立的企业。
具体清理范围内的单位
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事业单位
相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机构性质未变的事业单位
已明确转企或拟予转企、但尚未核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
空编的事业单位核减编制
新设立不到3年、人员配备未完全到位的事业单位:可保留10%至15%的空编,超出部分予以核减
组建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可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空编,一般控制在10%以内,超出部分核减
(来源: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