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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东
怎么算打扰别人?笔者以为——强行向别人“发射”超分贝的声音,就是一种打扰;一心二用,制造安全隐患与人“分享”,更是一种可能殃及生命的致命打扰。
而在出租车里的超分贝,是在方圆两三平方米内发散的,是一种让乘客无处可逃的“精确制导”,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骚扰,顾客只能照单全收。要是夏天,还可以打开车窗往出“放放”声音。冬天能行吗,一开车窗还不冻成冰棍啊?在公共空间里,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提示语——请勿高声喧哗。出租车是服务行业,是窗口单位,车厢当然属于流动的公共空间,当然属于“请勿高声喧哗”之列。可这么多年,我们的乘客,只是忍受着,没见那个部门来治理过这件事。
再者,交通法规对开车违章打手机的行为有着严格的处罚规定,而车载电台,和手机其实是一码事,怎么不见来治理啊?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开车和唠嗑要是一起来,安全隐患自然就会如影相随。
装车载电台唠嗑,司机是为了排除狭小空间里的寂寞。唠嗑,的确能起到这个作用,倒是热闹了,但再热闹,有生命重要吗?其实,出租车司机为了排除寂寞,听听交通广播电台,或在交通法规容许的范围内接个电话啥的,或在空载情况下停车用车载电台和人联系一下,也真不算毛病,谁还没个大事小情的需要沟通一下啊。但要演变成职业话痨,那就是不小的毛病了,既骚扰乘客,又违犯交通法规,何必呢。
又是声音骚扰,又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这双重打扰,都对顾客构成了骚扰。怎么办,要是有关部门不出面,光靠司机的自觉会有效果吗?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