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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肖虹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12月1日起,就读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中国获得的境外文凭将可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随时查询。学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所获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注册信息。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信息注册,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和认证工作,保护学生和办学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为此,国家教育部依托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crs.jsj.edu.cn)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系统,目前已完成19家机构126个项目共计35913名学生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信息注册。
从之前开展注册工作的情况看,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存在超出经审批的招生计划人数招生、更换招生专业或自行增设颁发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自行增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还发现个别单位未依法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资格,违规招收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学生。该负责人强调,就读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境外文凭认证均需预先进行信息注册,有关注册工作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凡未按要求预先进行认证注册,其境外学历文凭将不予认证。
那么,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和家长应该关心哪些问题呢?本市部分高中老师建议,应重点关注和了解以下六个方面:
一、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省市通过复审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名单,可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等查询。
二、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高低。可通过向在读学生询问等方式了解实际办学情况。至于就业情况,除了解就业率,还应重点关注毕业生到哪些单位、公司就职。
三、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包括学校招生宣传中所承诺的办学地点、办学特点、师资情况、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等。
四、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一般来讲,录取标准高,办学质量才有可能更好。
五、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六、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可通过教育部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中所公布的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了解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评估和认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