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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孩刘玲准备要嫁给一个离婚、无房的外地男人。当她将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李女士时,遭到了坚决反对。在李女士眼里,女儿一直很优秀,名牌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考上公务员,而要嫁的人不仅不是杭州本地人,读的普通大学,工作不是很稳定,毕业这么多年连个房子都没有。李女士大动肝火反对无效之后,拿出了实际行动:扣着户口本不给女儿,和意见相左的老伴儿离婚,最近还打官司让女儿连本带利归还购婚房的33万元首付款。
-母亲不同意可以理解,但是不至于做得这么绝啊!
-自己的幸福自己选,关她妈什么事。
-要是真的在一起了,总有一天她会明白她母亲的心,我支持母亲,也理解女儿的心情,但是爱情不会永恒,总有一天她会明白的。
-这位母亲眼里只有钱,如果这个哥们儿有钱、有房、有车的话,她哪里会说嫁外地人丢脸面,我看啊,现在这个社会,一分钱可以压死一堆人啊!
-看表面,好像应该同情女儿。如果我还是未婚,我会这么做,但我有了女儿后,发现父母的门当户对观念还是正确的,不光是家庭门当户对,就连性格也要门当户对才行。别看他们现在多么恩爱,结了婚就知道现实多么残酷。
-纯洁的感情才是最珍贵的,找一个自己爱、也爱自己的人不容易,跟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再多钱有什么用?
-生活是生活,爱情是爱情,这个社会,感情不会是永恒的!等结婚了,就知道父母言之在理。相对来讲,老人阅历丰富,对人的判断和识别大多是对的!
-那男的和她认识时还没离婚,很有可能是为了房产。
-那个男友和他家人这时在哪里啊,从道理上讲应该拿出钱给女方母亲的,不应该让女孩承担这么大的压力。
-男人的钱留给前妻了。
-本人男,我原来女友也是杭州的,结果她父母绝食逼她和我分手。
-孩子大了,有识别能力,做老人的虽然是为孩子将来考虑,但却将最应该考虑的给忽视了,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最基本权利。老人把利害说清楚,最终如何还是要孩子自己考虑的,这件事你强制她按你的意思办,等你百年之后你再找谁替孩子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