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的同时,注重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检查监督,全力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出台焦作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及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办法》、《案卷评查办法》、《投诉处理办法》四项制度,在焦作日报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预先法律审核、告知、案例指导等内部制约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制度体系。
二是统一文书格式。要求各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统一使用省政府规定的六种行政处罚文书样式,根据案情做到行政处罚文书一案一制作;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中体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容。
三是规范办案程序。在立案审批中注明案件主办、协办人,明确执法责任;在处罚审批中载明法律审核意见,加强法律监督;在事先告知书中载明违法的种类及危害的程度,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以及裁量的标准幅度,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设定相对人被处罚的知情权,化解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同时,严格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处罚审批、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进一步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法律预先审核制度和事先告知权利制度,强化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意识,确保查明案件事实,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严格处罚标准。各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按照各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去执行。从执行的效果上看,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并公之于众,给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使行政处罚更加便捷。同时,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网上公布,增强办案透明度,抑制执法人员裁量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行政处罚结果的公正公平。据统计,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行政复议申请与2009年相比减少12%,行政应诉案件减少31%。
五是强化专项检查。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列入行政执法监督范畴,以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连续两年对县(市、区)和市交通、环保、安监等63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培训、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和执行裁量标准、启用新法律文书等情况,了解和解决各级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奖优罚劣工作力度,每年都对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形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浓厚氛围。
(据河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