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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刘菊花、孙伟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首次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新规定公布后,立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公务用车量价指标齐跌的同时,《细则》的最终执行效果也备受关注。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目录的发布将从技术监督的角度保障细则的实施,并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公车限量限价体现政府治理决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布前,我国对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要求是,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2升,价格不超过20万元。
公务车采购价格和发动机排气量双双降低,传递出党和政府进行公车改革的决心,也显示出我国公车改革将逐步深入推进的趋势。
长期关注公务车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近年来,政府公务用车中屡见奔驰、宝马、越野车等大排量车型和豪华汽车。此次新政出台,将有助于令发动机排量偏大、价格动辄三、四十万元的进口高端汽车和豪华越野车淡出公务车采购行列。
叶青分析,选用什么样的公务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具有社会示范作用。新规定降低了公务车采购标准,与之紧密联系的车辆保养费用和车辆保险费用也会随之降低,这将对党政机关降低公务车支出总额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