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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一位廉租房住户2008年搬进济南怡苑新区,今年退休后收入比之前涨了一些,超出济南廉租房申请标准十几元钱,这就意味着,明年2月廉租房租期届满时,她有可能面临退房的遭遇。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称,不符合准入的标准,就应该退出。这也是济南廉租房实物配租从2007年开始至今,首个“因收入超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户。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我觉得这个事应该人性化一点,综合各方面考虑一下,如果因为这十几元把廉租房收回去,让人对生活没有动力:“我还不如不挣那十几元,还住廉租房”。
-既然定了规则,那就要严格执行,超1元也要退。
-虽然年收入多了十几元钱,但他们还属于无房户,搬出廉租房后将“无家可归”。
-可以缓冲一下,比如像这情况适当提高房租,延缓几个月。
-年收入超了10元就退房,这是什么标准啊?现在的10元钱连只死鸡都买不到。这还叫人怎么过啊?
-他超了10元,可后边还有比他低100元的没排上号呢。
-支持,总得有个限度,超了就得劝退!否则,难免有人钻空子。
-工资收入涨,标准也应跟着涨,最好能建立起联动机制。
-既然定了标准,那就应该按标准执行。如果标准执行中有自由度,那这个标准就成了软标准啦,不设也罢!按标准执行确实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影响,但执行标准是为了保障其他人的“公平”,这才是应该守住的底线!
-廉租房申请标准有制度,但还是应该人性地去看待、考虑这个问题,不要只盯住多出10元钱这个事、这个廉租房住户。
-制度是有一个严格的界限,而这个问题也需要考虑人情,现在应该对这个政策做一个弥补和修改,对制度的运行进行完善和修补。
-对不少廉租房住户来说,都存在着年收入小幅调整的情况。
-首先要看看她有没有地方搬,有没有条件搬,实在是解决不了,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咱可以按照国家相应的规定来做。国务院的45号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应该腾退而没法腾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腾退不了的,都可以通过提高租金来解决这个问题。
(整理龙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