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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学生手机被抢,转天她用新买的手机登录QQ聊天时,一位主动搭讪的网友引起了她的注意。机警的她巧妙与对方周旋,令劫匪“心甘情愿”走进派出所,最终协助警方在案发四天后将其中两名劫匪抓获归案。
抢手机劫匪竟与失主聊起QQ
一天傍晚9点多,本市某大学女生小刘从宿舍出来,沿海河边散步。在经过一座大桥时,小刘发现桥下有三名男子。起初她并没有在意,在走出一段距离后,其中一男子突然窜到小刘面前,持刀顶住她的腹部,大声地说:“把手机交出来!”柔弱的小刘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交出存有自己QQ号码和照片的手机。回到学校后,小刘立即报警。
手机被抢后的转天晚上,小刘用新买的手机打开QQ与同学聊天。这时有个陌生人要加她为好友,于是小刘与对方聊了起来。这个自称张某的人对她说:“我知道你,因为我见过你的照片。”看到这句话,机警的小刘一下子反应过来,怀疑这个人和抢手机的人有关系。小刘继续同该男子聊天,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侦查人员告诉她,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与张某保持联系。第三天,小刘和张某相约见面。两个20岁出头的“网友”一见如故。在谈话中,小刘有意识地打探张某手机的情况,发现其前几天使用的手机正是自己被抢的手机。
失主使计劫匪“心甘情愿”走进派出所
第四天,两人又相约见面。在聊天时,小刘新买的手机响了,原来是侦查人员让她到派出所去一趟。此时张某对她已没有了戒心。于是小刘邀请张某陪同她一起到派出所办手续,张某很痛快地答应了。二人来到派出所后,侦查人员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在被问及手机来源时,张某一会儿称系朋友韩某所有,一会儿又称系朋友丁某所有。就在此时,张某的朋友丁某来到派出所打探消息,被民警控制起来。经过询问,丁某的心理防线很快被攻破,供述出案发当晚伙同张某、韩某经预谋在海河边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随后,张某也如实供述了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韩某目前还在抓捕当中。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杨蕊赵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