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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政府获悉,从本月起至明年10月,滨海新区将利用近1年时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以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滨海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日前印发的《关于滨海新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创建工作从本月起共分为动员培训、档案资料整理、资料归档初审、专家审核、档案资料检查指导修改完善并申请市级预验收、档案资料定稿及印刷、复核验收等阶段,预计明年10月底前接受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核验收。
为此,新区将推进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及市政管网建设为重点的清水工程,加快实施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大气环境保障工程,以城乡绿化、自然保护、生态恢复、绿色创建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开展以建成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推进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等绿色创建细胞工程。建成沿主干道路、景观河道的绿色通道、湿地公园和一批绿地广场,加快实施自然生态廊道和人工生态廊道搭建生态网络,以典型生态片区为重点保护范围,加强湿地的生态保护,提高绿化覆盖率;巩固、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加大建成区、重点工业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检查线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对河道污染、垃圾乱倒、公路秩序混乱、畜禽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地区要下力量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首席记者张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