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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5年前,时年17岁的塘沽胡家园街善门村张某伙同他人,持猎枪杀死两人后外逃。日前,经过办案民警5个月的上门劝说,外逃15年的张某在父亲陪同下自首。
“清网行动”开始后,刑侦一大队民警调取案宗后,于今年7月17日来到善门村张某的父亲家。1996年7月,张某因一时气盛用猎枪杀人后一直外逃,原本幸福温馨的三口之家也变得破败不堪。据其父亲介绍,15年来,张某一直在山东、河北、山西等地给人做短工,为货车装过煤、在饭店打杂、收过废品、睡过桥洞,从未回过家。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将案件的利害关系讲明,张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肯定不能被判死刑,如能尽快投案自首均为从轻情节,法院会因自首情节为张某减刑。
7月24日,民警再次来到张某家时,为张某家人带来了相关法律政策,并逐一对其解释,希望用法律为张某和其父亲打开心结,但张某的父亲总觉得儿子杀过人,回来后即使不判死刑也会被判无期徒刑。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民警还专程邀请法律专家到其家中进行讲解,并告知其如果能够主动自首,而且狱中表现良好还能够获得减刑,一家人团聚的日子就不远了。
在随后的3个月里,民警不仅为张家更换了新的家具,还找到村委会为其解决生活中的诸多难题。从10月份开始,张某的父亲主动开始联系儿子,但是由于当时张某在山东一个饭店里打工,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10月中旬,案件有了转机,张某突然主动联系了他的母亲,并表达自己对父母的思念之情。经过3个小时的劝说,张某最终表达愿意主动投案的想法。在随后的2个月中,张某的父亲每天都和儿子通电话,帮助张某放下思想包袱,回来塘沽投案。
11月24日晚,张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专程来到刑侦一大队自首。张某归案后,忏悔地说,“十分懊悔15年前的蠢事,希望自己能尽快改造,早日出狱孝敬父母。”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袁晓峰通讯员赵永明张易廷曹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