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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正确理解党的群众观点,准确认识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战胜各种困难的政治保证。社会矛盾复杂化、司法需求多元化以及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是司法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能动司法、公信司法、和谐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忠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法官仅仅坐堂问案是远远不够的,法庭外面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广泛天地,司法实践是做群众工作的广阔舞台。新时期的司法工作应去神秘化、去教条化,司法工作应该积极有效地回应群众的关切和需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比如,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法官进课堂”的双百活动,组织法官走进大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进企业为企业服务,适时开展涉及企业纠纷案件的专题调研与座谈,对涉及企业特别是各辖区特色经济园区代表企业的案件,上门释法,上门解法;全面建立交通事故审理巡回法庭,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合作,在交警部门设置法庭,提前介入交通事故处理,积极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由景区所在地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调处、审理景区内旅游纠纷案件,保障景区正常秩序,维护游客权益;设立法官便民联系点,零距离服务群众,由法官定期到联系点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调解及对民间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做到便民利民。抓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为基层群众服务,走进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
法官就案办案是远远不够的,案件外面的政策、道德、社情民意等多种因素要全盘考虑。新时期的司法工作对我们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有与群众沟通的能力,把握群众心理的能力,做思想工作的能力。其次要有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分析社会矛盾的能力。最后要有解决纠纷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我们要求法官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与群众“交流交心”,与群众“说理说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听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方法把法理教给群众。推行和深化法官导诉制度等,为当事人提供多方位服务。“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待人、一流水平办事”,每天由一名中层负责人在当事人接待大厅担任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让前来法院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少花一点钱”。建立温馨调解室,营造良好调解氛围,服务调解速裁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密切联系村、居委会、工会、妇联、行业调解组织等部门,建立覆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网络,实现各类调解相互借力、相互支持、共谋调处、共筑和谐。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促进服判息诉,从根本上减少信访。
随着公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群众对人民法院与法官的要求也在提高。虽然法院在公开审判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但与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望仍有差距。我们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取信于民,努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开展好“法院开放日”活动,逐步实现开放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使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做好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现已建立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法律文书评析小组,统一格式规范,提高文书的质量,进一步严格法律文书的制作,逐步扩大法律文书上网的范围;开展好庭审直播工作或网络直播工作,选择典型案件进行直播,争取实现直播常态化;加强法院互联网站建设。通过网络与社会公众进行交流,听取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加大自身约束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同时,严格制度,要说到做到,承诺要兑现,不能以漂亮的词汇和公开的制度程序弄虚作假、蒙骗公众。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无论是承办法官,还是合议庭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人民陪审员,都需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讲事实,说真话。取信于己,取信于民,树立正气,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用最质朴的语言,诠释了我们党的群众观。为了确保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法院工作中的全面贯彻,确保司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社会,我们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实在的工作就是要坚持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大众化,要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立足岗位工作,立足司法职能,让人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清廉和高效,让人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真诚、便捷和温暖。
(作者系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