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是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为近40个发达国家及欧盟设立了强制性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即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整体而言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议定书》是《公约》的补充,它与《公约》的最主要区别是,《公约》鼓励发达国家减排,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