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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崔楠王子瑞前天下午,记者随同公安红桥分局丁字沽派出所民警,将在网上销售“兼职女”信息的男青年擒获。在调查中发现,这名小老板小白(化名)是一名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有一份稳定工作。那么,如此多“兼职女”信息到底来自何处,已经有多少信息流到社会上呢?
信息卖出20多份小老板挺后悔
小白自述
没想过是违法
只为多赚点钱
当天下午,被民警带回派出所的小老板对记者说,他姓白,两年前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如今在一家国际知名的快餐连锁企业上班,每月也有固定的收入。
谈起为何想起在网上销售“兼职女”信息时,小白说,毕业后他曾经想过自主创业,开过一个成人用品的商店。可几个月后自己辛苦赚来的大部分利润都交了房租,剩下的也只够勉强维持生计。在上网过程中,他偶然发现网络上有一些“兼职女”发出的信息,有人建立了专门的QQ群,还有人询问这些“兼职女”的信息。看到这些,小白觉得是一个赚钱的良机。随后小白利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从网络上收集了200多条信息。
今年11月1日,小白利用手中的信息做了第一单生意。虽然觉得自己不是直接介绍他人卖淫,但还是觉得这不是一件光彩事。为了不影响自己网店的生意,他给自己重新申请了一个专门用于销售这些信息的QQ号码。凡是在网店中透露出有“特殊需要”的客户,他都会告知对方另一个号码,交易中,小白基本都不会与客户见面,而是让对方通过支付宝付款。至今他已经销售了20多份这样的信息,获利1000多元。
在民警的几番教育之下,小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向民警说道:“今后我再也不会因为想赚这点钱,以身试法了。现在我只希望不要通知我的单位,不要让我丢掉工作。”鉴于小白认错态度较好,且没有造成恶劣后果,派出所在对其进行训诫后,免于处理。
公安部门
若利用信息成交
可能会涉嫌犯罪
“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明确规定是违法行为。只是根据情节不同,处罚不同,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像小白这种觉得将网上他人发布的信息汇总,再卖给他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的想法,是错误的。”民警介绍说。如果经调查从小白手中购买到信息的人,一旦依此与“兼职女”形成了确实的卖淫嫖娼行为,那么,小白的行为就会涉嫌介绍他人卖淫。
成人用品店卖丝袜制服还售“兼职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