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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调研范围涵盖全国31个省的《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出炉。报告称,在贫富差距、城乡差距逐步拉大等情况下,农民的尊严感或继续下滑。过半的受访者认为农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比其他人低一等(11月29日《南方日报》)。
20个月前,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目标。公众翘首以盼。一个“让每个人都有尊严”的时代,或许就要来临。而《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的出炉,让公众对于“尊严时代”的希望之心倍感受伤。在贫富差距、城乡差距逐步拉大等情况下,农民群体的尊严感继续下滑。七彩水滴落下,留下一地狼藉。公众希望的“尊严时代”还在远处徘徊。
什么是尊严?失去尊严的原因是什么?通过几位作家对尊严下的定义,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作家王小波说,“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这句话足够“犀利”,但是,或许只有失去尊严的时候,我们才能体会到王小波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英国学者罗素则这样对尊严下了定义:凡是权力不平等的地方,都有可能丧失尊严。而综合来看,失去尊严感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其一,经济收入上的贫穷;其二,权利上的贫瘠。
提升尊严,并不是难以回答的问题——用权利平等和收入提高作为尊严大厦的基石。事实也确实如此。反观我国农民的生活现状和生存现状,贫困似乎是唯一的代码,即使是相当一部分人由农村走进了城市,成为了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权利贫瘠、收入微薄仍然是这个群体的最主要特征。
英国历史法学家梅因在其著作《古代法》中写道:“迄今为止,一切进步性的社会运动,都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提升农民群体的尊严,需要给农民的身份“祛魅”。不仅如此,整个社会之中所有的身份都应该去掉标签,取而代之的是统一标准、统一制度下的统一契约。到那时,社会成员之间不会存在身份的差异,统一的权利、相差无几的收入,将成就农民群体的尊严。
山东王传涛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