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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部署要求,江西省石城县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实施领导带动、政策推动、舆论促动、整体互动的“四轮驱动”,推动了该县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效开展。
一、为夯实组织保障,实行领导带动,责任落实“三到位”
该县专门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部署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下发《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县形成了领导亲自指导、部门各负其责、专人抓好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相关县(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30项主要内容,分别分解到各责任县领导,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机制。
二是部门责任到位。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据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牵头部门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4个牵头部门和18个责任单位,形成了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具体责任到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编制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任务进度表》,把32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明确了日常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在规范权力公开运行工作中所负的“规划部署、研究分析、收集整理、宣传报道、督查评议”等责任,确保机制健全、部署到位、责任明确、有效开展。
二、为规范权力运行,参照政策推动,规程实行“三步走”
重点围绕县委工作和基本职能,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突出问题,从自由裁量度大、权力相对集中等环节入手,综合考虑腐败产生的机率、途径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确定的重要权力的分布及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锁定权力运行中的关键节点,有效地推动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则程序化、透明化、高效化。
一是梳理职权。按照有关党内法规,对职权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梳理,明确界定了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科学划分了县委与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职责权限。同时,根据梳理的职责和权限,编制了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到目前为至,初步梳理出县党代会职权5项、县委全委会职权7项、县委常委会职权9项、县委书记职权12项、副书记职权12项、县委常委职权7项。
二是编制流程。依据明晰后的职权,编制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县委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干部任免流程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实施流程图》、《重大事件处置流程图》及《大额资金使用程序流程图》等,进一步明确了行使职权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了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出台了《中共石城县委决策议事规则》、《石城县政府决策议事规则》和编制了《石城县县委职权目录》,内容涵盖30项职权目录、涉及机构、职责分工、行使条件、运行程序、职责要求、监督机制、情况反馈及处理等方面。
三是规范运行。县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执行《廉政准则》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制,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制衡,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了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差额选拔、重要决策事项县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和县委决策跟踪督办等制度。
三、为确保阳光监督,采取舆论促动,公开强化“三举措”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一是规范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使公开的运行过程规范、严密、科学、系统。在内容上,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情况等30多项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在时间上,规定实行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及时公开。在程序上,规定每次公开必须按照“收集拟定公开事项、审定、签发、按时公示公开、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办理回复、立卷归档”的基本程序进行。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着力打造“一会一报一廊一栏一网一中心”立体式宣传阵地,即:会议、赣江源报、党务公开宣传长廊、党务公开电视专栏、县委权力公开网站、县委新闻发布中心,增强县委权力公开运行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群众全面、全程地了解、监督县委各项重大安排、重点工作。为使公开不走形式,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和县委事务例行公开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整合监督力量,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实行评议、聘请监督员、领导定期接访、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箱、公开栏、监督台、“三送”干部收集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检查、制定完善公开运行制度等形式,全面加强对县委权力公开运行情况的内外部监督制约,从机制上堵塞了滥用权力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推动公开的健康发展。该县把监督员与党风廉政预警员相结合,聘请了420名为监督员,出台了《县委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社会公开评议活动的意见》。自实施以来,该县共收集、受理群众各类意见、建议和投诉59件,办理和回复58件,办结率达99.9%,满意率达98%。
四、为积极探索实践,联合整体互动,创新实现“三结合”
该县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方式创新,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实现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
一是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提出“五动议五提名三差额”。为拓宽选任干部的视野,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该县创新机制体制,提出“五动议五提名三差额”的方式选拔科级干部,“五动议”是指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年度干部调整批次、数量的规定的基础上,领导职数出现空缺需要调整;领导班子换届和人事冻结涉及遗留干部需要调整;达到离任年龄机构调整等涉及的干部需要调整;根据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建议需要调整;科级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影响正常运转需要调整。“五提名”是指各单位党组织提名,县领导个人提名,全县领导干部会议推荐提名,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名,县委全委会提名。“三差额”是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该项创新举措,进一步使该县的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有效激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执行“三个半年”监督办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来抓,把权力公开运行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抓好责任分解,把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各责任领导干部。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工作的落实,县委提出执行“三个半年”的监督办法,即:各责任县领导每半年向县主要领导报告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由责任单位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纪委、监察局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三是与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开展“三治三提”活动。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解决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干部创先争优、开拓进取的意识,提高各级干部的执行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全县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提质提速提效”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实效,出台了《石城县干部作风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庸懒散赌”列为责任追究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口头效能告诫、书面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职、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辞退”等责任追究形式,并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对下属干部被责任追究的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
(据江西省赣州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