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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银川11月30日电记者申东通讯员查碧然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虽然宁夏环境案件并不多,但维权难问题相当突出。
据统计,2001年至2011年9月,全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赔偿民事和行政案件56件。由于群众举证能力欠缺,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比例很高。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3件案件中,10起被驳回诉讼请求。另外,评估鉴定不规范、法律规定不明确也造成群众维权难。宁夏高院发现,由于群众诉求不能实现,导致裁判公信力不高。西夏法院判决结案的13起案件中有11件提起上诉,一审服判息诉率仅15%。此外,同一被告遭到重复上诉的情况突出。在西夏法院受理的18起案件中,5起原被告相同,说明部分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群众维权陷入“维了再污,污了再维”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