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2月2日电记者张国强辽宁省北镇市正安镇蹇屯村农民蹇明志、杨桂荣夫妇等人自2008年以来,在沈阳长期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豆芽并销售,引发轰动一时的“沈阳毒豆芽事件”。沈阳市和平区法院12月2日认定蹇明志、杨桂荣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同案的另三名被告人也均获刑。
据悉,此前皇姑区法院、经济开发区法院已宣判三起毒豆芽案件,6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6个月至2年。而蹇明志、杨桂荣的被定罪量刑,标志着沈阳毒豆芽系列案的审理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