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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河东区贺兰路与鲁山道交口处,一名少年驾驶一辆夏利车与一辆尼桑轿车相撞,致使尼桑车上两人受伤。可事后,少年的亲属赶到,却对交警表示车是她驾驶的。究竟这是事实的真相,还是存在“顶包”?交警表示,如果对于谁是夏利车驾驶人有争议,将会安排做方向盘上的指纹鉴定。
据尼桑轿车司机王先生介绍,当时他们是从贺兰路往鲁山道方向行驶,走到橙翠园小区门前时,这辆夏利车在相反车道,从鲁山道方向开过来,想要左拐进入橙翠园小区,当时夏利车速度很快,等到他反应过来想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两辆车就这样狠狠相撞了。“当时我和妻子下了车,想看看对方司机有没有事儿,却看到开车的是一名少年,车里就他一个人,他打了一个电话,好像是叫家里人过来,接着就躺在了路边。”王先生说,不一会儿一名年轻女子赶来了。很快,交警也赶到现场,当向双方司机索要驾驶证时,女子说当时她与少年同在车里,车是她驾驶的。
对于这个情况,王先生和妻子马女士都坚持表示当时车里只有少年一个人,夏利车是少年驾驶的,怀疑对方不到年龄没有驾驶证,所以家里人才“顶包”。
随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让少年的亲属做了酒精测试,其间这名年轻女子态度一直很蛮横:“大不了车不要了,就是不赔钱!”据了解,该名少年未满16岁,按规定不可以考取驾驶证。交警表示,如果双方对谁驾驶夏利车存在争议,将按照法律程序做指纹比对。
稍晚,记者再次联系了尼桑车主王先生,他说当时两车碰撞时,车内的气囊打开,他妻子的腿被挤了一下,他自己也受了轻伤,一直在医院检查,暂时还没有去交通队处理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不得报考驾驶证,也不得驾驶机动车。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并肇事,不但自己要承担相应责任,家长还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子女的行政罚款。记者韩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