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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吉林省吉林市“4·14”法院人员被炸致死案2日一审宣判: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爆炸罪判处被告人柳晓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死者家属32万多元。
今年4月14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赵某下楼准备开车上班时,发现一个小型液化气罐挡在车门边,他刚一挪动,液化气罐就发生爆炸,赵某当场被炸身亡。
6月5日,犯罪嫌疑人柳晓宝被抓获,从其携带的物品中搜出40发子弹。柳晓宝还供述了另一个大爆炸装置的位置。
经查,柳晓宝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被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从而对社会产生仇视情绪,所以策划了这起液化气爆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