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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场误会,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事。多亏县乡两级的调解部门,让俺免受了刑事责任,还解开了两家的疙瘩。”日前,处理完困扰4年的揪心事,山东省陵县糜镇李某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原来,李某因怀疑弟媳孙某破坏自家树木,遂殴打孙某致其轻伤,被害人要求赔偿5万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件滞留时间过长,受害方多次进京上访。今年,山东省陵县调解大厅建议该案移交法院办理。陵县糜镇法庭的法官们经审查研究认为,该案是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双方又是亲属关系,可以用调解办法解决。随后,该县调解大厅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公检法联合参与的司法调解之“三调联动”程序,最终以1万元的赔偿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后做了撤案处理。
“早在本世纪初,我市陵县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全市11个县市区也普遍学习推广了这一典型经验做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原有运行模式表现出明显不足:单一的人民调解太软,单独的行政调解太远,单纯的司法调解太慢,固有的调解模式太难。”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尚洪立说。今年初,在该市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政法综治部门努力将原有调解模式进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及时、高效。
实施“三调联动”,平台和网络是基础。该市11个县市区都建起了社会矛盾调处大厅,吸收政法、综治、公、检、法等30多个职能部门入驻,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医患、消费、劳资、赡养、交通事故、拆迁补偿等1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实现职能部门之间的直接连接。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进入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不能解决的,不出大厅就可转入行政调解或公检法联合参与的司法调解,进行“三调联动”。各县市区还在乡镇、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成立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处科,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工人、老复员军人参加,从而形成了由11个县市区调处中心、126个乡镇(或街道办)和30多个部门系统、1.1万多个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组成的三级调处网络,为实施“三调联动”奠定了基础。
为实现“三调”高效联动、矛盾快速化解,各县市区赋予各级调处中心指挥、调度、通报、查办、奖惩建议等5项权力,建立了首问负责、信息回馈、直接对接、联席会议和目标管理5项机制,对所有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全市将1000多名县级调解员、1.6万多名村级调解员,分30期全部轮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调解员证》,在当地统一使用。三级调解员可以在各县市区调处大厅的统一安排下,上下联动,左右联动,集中行动,真正成为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推行‘三调联动’机制,弥补了单一调解的缺陷,整合了全市的调解资源,在全社会形成了调解合力。”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亭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85.8%,群众越级上访同比减少15%,成功化解了220余起多年上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