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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董治良带案下访,在定安县接访了周妻。了解案情后,董治良立即要求定安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对方赔偿。
定安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两天后,被执行人家属将所有赔偿款交到法院,案件执行完毕。
为了实现司法工作的公正、高效,海南法院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代表委员督办案件、进京上访案件和上级机关交办案件,以促进积案化解,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清理上述案件中,海南法院逐案研究每个案件,分清类别,制定进度计划,各承办人根据每一宗案件的实际情况特点,对未结原因进行具体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通过采取严格清理时限,逐案做到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等措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几个中院就同类案件存在着执法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同一类案件在同一个中院,在不同的合议庭也存在着判决结果不一样的问题。”
“有些判决书存在多处错别字,极为不严肃;执结的案件,三年不归档。”
上述尖锐的评语出自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光琼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讲评会上的总结讲话。
今年7月,海南法院开展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省高院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董治良任组长,设立5个案件评查小组,分别负责本院案件的自查和对下级法院同类案件的复查工作。
海南高院要求把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常态化,做到一月一评查,一季度一通报,对中、基层法院半年一评查、一讲评,一年一总结。
董治良说:“案件质量评查讲评是司法能力、审判技巧、审判经验和审判智慧的传、帮、带,是一种不花钱、零距离的相互学习和培训。我们要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和卓有成效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严守案件质量这道审判的生命线。”
“课堂”搬进法院
加大培训提高司法能力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有思想,有思想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充分运用法律,不能忽略对宏观问题的思考;第二,法官要懂国情,要深刻了解中国历史,了解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思想与民主法制;第三,法官要行法治,大力宣扬,积极实践。法官要通过依法审判,依法管理,确保从程序和制度上实现公平和正义。”
这番谆谆教导的语言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不过发表的场所不是在会场而是在讲座上。今年8月13日至15日,海南高院主办了“2011年博鳌法治高端讲座”,邀请了13位国内法学界顶尖的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涉及法治与社会管理、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司法实务和司法工作技巧等专题。
听课的法官“学员们”大呼“过瘾”,纷纷表示加深了对国家法治精神、审判工作和社会管理关系的理解,增强了从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了新的收获。
在海南法院,像博鳌法治高端讲座这样的精彩“课堂”可谓连连,预备法官班、信息文稿工作培训班、立案审判培训班等相继开班。海南高院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在培训方式上,海南法院推行资深法官教法官、庭审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0年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50期5850人次;实行双向挂职锻炼法官27名,选派6名年轻法官到新疆交流;在澄迈法院老城法庭、琼海法院塔洋法庭等5个人民法庭建立“省高院年轻干部培训基地”,选送两批12名年轻干部到基地培训锻炼。同时,送训34期190人次,超额完成国家法官学院调训任务。
“我们想通过教育培训,使法官的理论思维、审判实务能力都得到提升,成为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学习型法官,解决‘说不清、判不明’的问题,确保审判质量。”董治良说。
立案信访窗口
提供“一站式”服务
11月初,张、王夫妻俩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立案庭,要求法官为他们解除婚姻关系。
从双方的争吵中,接待法官得知张某与王某一年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开始生活在一起。丈夫张某生性好赌并有暴力倾向,每次输钱回来就找王某出气,王某无法再忍受张某的恶习而独自在外租房居住,双方至今已分居近一年。
了解到这些情况,接待法官分别做双方的疏导工作,诚挚地指出:“双方之所以关系紧张,是因为夫妻缺乏应有的信任度,又互不谦让、谅解造成的。”
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入情入理的谈心和调和工作,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在,当面表示希望王某再给他一次悔过的机会,并立誓以后绝不再赌,用心工作,给王某一个温暖的家。王某其实也不想放弃家庭,于是接受张某的道歉,同意和好。就这样,张某和王某在法官们贴心的调解下破镜重圆。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到法院参讼办事的第一场所、法院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和法院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程序。海南高院从2009年底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专项活动,指导全省法院从设施保障、功能设置、管理服务、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立案大厅建设。
如今,海南高院和大多数中、基层法院新建或改建了立案信访大厅,实行立案、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接转、刷卡交费、答疑解惑等“一站式”服务。全省法院改进立案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及监狱服刑人员等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需求。
海南高院继续在基层法院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人民法庭简易案件速调速裁办法,快速化解纠纷。对农村、社区基层的简易民事纠纷,采取先审后立、先调后立、即收即调即执的做法,使案件审理更加简化、高效、便民。
旅游法庭、交通法庭、渔排法庭、蔬菜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法庭深受人民群众欢迎,海南高院决定将之推广,坚持到田间地头,到厂矿企业,巡回办案,就地审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因应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全省设立了27个旅游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快捷地处理各类旅游纠纷。
与此同时,海南高院把涉诉信访“一把手”工程作为常态抓落实,院领导亲临接访一线协调化解重大敏感案件。为此,省高院制定了《法院院长接待日暂行规定》,按照预约接访和随时接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案件的实际情况,每周三安排院长约期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