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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腊月二十八晚上,刚入睡的李阿姨被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拿起电话,被告知老公赵师傅出事了!赵师傅几个月前受聘于一农家乐做厨师,每月工资3000元。前天李阿姨还接到他的电话,说临近春节,其他员工都回家过年,但老板一大家有十多人,要他留下来,做好年夜饭后第二天再回家过年,不想却突发此事。
悲痛中的李阿姨匆匆赶到农家乐,老板称,当晚他邀请赵师傅一起吃年夜饭,席间他喝了不少酒,后提出回房取香烟,但半小时过去,一直未归,到他的房间寻找,仍不见人。最后在房间门口的鱼塘里发现赵师傅,等打捞上来,他已停止呼吸。对于老板的说法,李阿姨和家人并不同意,认为赵师傅是为老板全家做年夜饭而留下来并落水的,并不是单单为了取香烟而落水,况且农家乐鱼塘的护栏抬脚就可以跨过,很容易出事。但老板否认留下赵师傅是为了给他全家做年夜饭,而是希望他和老板一家一起吃年夜饭。同时,赵师傅落入水中溺死是他饮酒过度所致,池塘的水并不深,不会将一个成人淹死,所以其死亡与农家乐无任何关系。
赵师傅的死亡谁该负责?农家乐有责任吗?
【律师观点】
上海君康律师事务所薛安军律师
原本团聚的除夕,却上演了一出悲情戏。
对赵师傅的死,到底谁有责任?农家乐是否有责任以及责任有多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赵师傅受聘农家乐从事厨师工作,每月领取佣金,双方形成了法律上的雇佣关系。
其次,赵师傅当天留下来到底是什么原因?由于赵师傅人已去世,双方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这样只能从双方所述,哪一方更符合社会及生活常理来判断了。关于这一点,李阿姨一方的所述更可信,我们知道,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提早回家过年是我国人民的一大传统。赵师傅若不是碍于老板的要求留下来履行厨师的职责,可能也同其他员工一样早就回家过年了。所以不可能如老板所述其是放弃年前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而作为客人参加他人全家的年夜饭,这不符合常理。
再者,赵师傅在当晚确实喝了些酒,这与其落入不是很深的水中无法自救有一定的关系。但正如当事人指出鱼塘护栏的高度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以上分析,依据新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的责任”,本案中农家乐应当对赵师傅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