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对于看不惯、看不起的小人,鲁迅先生耿直坚毅,挺起脊梁,他的做法是“最高的轻蔑是无言,甚至连眼珠也不转过去”。以我之经历和实践,这一招,有奇效。对于得意狐狸强似虎,以为自己最聪明的势利小人,对于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市侩伪者,正直正派的人应该是正眼都不屑去看上一眼,以表示唾之若痰、弃之如履的态度和立场。
注意眼晴不去看别人,我觉得还不应只局限于此。在相互交往,大家相处,出门在外,街头漫步的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是这样。这显然是一种修养和教养。契诃夫说:“有教养不是吃饭不洒汤,是别人洒汤时不去看他”。这个要求并没有什么高度,但不少人做起来却感觉厌烦。首先是传统的劣根性还时不时地在起作用。过去,中国人是喜欢看杀头的,这有鲁迅先生的小说《药》为证。人家已经是悲切切地在望世界最后一眼,就要走向黄泉路了,你还伸长脖子看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还要弄什么人血馒头,那真是残忍得可以了。沿习下来,延伸开去,喜欢当街直勾勾地看夫妻吵架的,盯住看别人出了洋相的,目不转睛看一个行为处事与众不同的人做出的事,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司空见惯。对于一个丑人,多看几眼,也是一种残忍。对于一个洋相,盯住不放,也如刀子割肉。
还有的人看到漂亮的女人,就迈不开步,走不动路。本来,男人鲜有不好色者,欣赏美色,也是性情使然。民谚有曰:“男儿好色,英雄本色”。但“色迷迷”之状,直率倒是直率的,毕竟不是君子之风。
在不少时候,收住自己的眼光,其实就是一种学养和内涵,也是一种朴诚和厚道。如果说美德分为显性和隐性,则厚道就是一种隐性的品德,如钻石明珠,在黑暗中熠熠生辉、闪闪发光。行文于此,以梁实秋先生曾写到的一件颇为解颐的事结束吧:两个素不相让的人各居桌子一端吃包子,其中一位咬得太狠,把汤汁溅到了对面客人脸上,被溅着的那一位却不动声色,连眼睛也不转过去瞧他的狼狈相。堂倌在一旁看不下去,赶紧拧着热毛巾递过去让他擦脸。客人则徐徐曰:“不忙,不忙,他还有两个包子没吃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