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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某保健品直销员,谎称自己原是三甲医院的大夫,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到处以讲座形式授课。在一次讲座中,刘某发现很多听课人员都有医保卡,便起了歪念。他告诉听课人员,你们吃这些保健品可以走医保。讲完课后刘某把梁某、王某等人的医疗保险卡收入囊中,同时给他们保健品作为交换。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9日电:《每日新报》去年(2010)年底刊发的《本市破获团伙医保骗保案》有了下文。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医保基金16.5万元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刘某是某保健品直销员,谎称自己原是三甲医院的大夫,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到处以讲座形式授课。在一次讲座中,刘某发现很多听课人员都有医保卡,便起了歪念。他告诉听课人员,你们吃这些保健品可以走医保。讲完课后刘某把梁某、王某等人的医疗保险卡收入囊中,同时给他们保健品作为交换。每天他拿着这些卡去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超量购药,然后将一部分药品非法倒卖给药贩子,从中套现牟取私利。
市社保中心通过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发现刘某违规骗保的多项证据。同时,社保中心也接到群众举报。经查实,刘某骗购的药品价值24万多元,其中社保基金支付16.5万元。日前,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市社保中心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请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还可以采用当面举报、信函或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的形式进行举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记者郭晓莹通讯员曲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