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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位车主的金杯面包车在京沪高速侧翻,由京四环停车场救援车将车拖至停车场。距离不足20公里,却被告知须缴纳5500元的吊车、拖车费用。近段时间,“高速路天价救援费”事件屡发,破坏了社会稳定,违背了公序良俗,难怪道路施救被人们称为“打劫”。
光明网刊载陈方的评论文章说,事实上,车主完全可以自己联系救援机构,但由于各种外在原因不得不接受“指定”救援。高速路救援公司注册门槛较低,几乎处于“无人管”的境地。收费标准也完全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仅仅靠车主和救援公司口头商议,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出现“平等交易。”
没有相关监管机构的作为,仅仅靠事故车主去讨价还价,令人触目惊心的救援费用肯定降不下来。其实,在监管方面我们并非没有好的例子。今年8月份,江苏出台了《江苏省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清障车辆将故障车辆从故障发生地拖达指定地点的里程,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50公里。故障车主有特殊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以一辆7座以下小车举例,如果轻微事故不用吊车,即使拖车拖了50公里,收费也才450元。
终结“高速路救援天价收费”乱象,制定统一的标准只是第一道门槛,把这道门看好,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杜绝官商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