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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宣城市宣州区在深入推进区、乡两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近期制定出台《关于在部分村(社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了该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一、先行试点,分步推进。明确“先行试点、边试边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从全区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分别选择1个“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强、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或社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村(社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从10月初启动,2012年1月底结束,具体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建制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试点工作结束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将在全区196个村(社区)中全面推开。
二、五步排查,找准风险。规范廉政风险的排查工作,明确清理职权、绘制流程图、查找风险点、确定等级、公示反馈、审核上报等程序。推行“五步排查法”,即个人自查、同事互查、党员群众代表帮查、联村(社区)乡镇或街道干部评查、乡镇或街道党(工)委审查,立体全面排查村(社区)“两委”干部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在广泛征求群众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备案。
三、四个规范,加强防控。从四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一是规范民主选举。围绕“两委”换届过程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规范选举工作程序和流程,建立健全选举制度。二是规范民主决策。编制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流程,制定“两委”议事规则、村(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将村(居)民作为决策主体参与决定村(社区)重大事务,有效规避廉政风险。三是规范民主管理。重点在农村(社区)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党务村(居)务管理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健全支部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四是规范民主监督。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年度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党务村(居)务公开、村(居)民质询、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四、三个结合,统筹兼顾。把握好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当前任务和全局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三个结合,统筹推进村级(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效。一是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于村级“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中,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带头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风险防控和村务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与党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以村(居)党务公开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关心、关注和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三是与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相结合。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村(社区)“两委”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政风险。(宣城市防控办)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