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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在别人开设的赌局上,男子石某专门放高利贷给输家的赌徒,并当场抽取利息。记者10日获悉,延庆法院以赌博罪判处石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石某是延庆人。2009年2月7日,男子彭某等人在延庆县某村村南的平房内,开设了一个赌局。石某便来到这个赌局上,专门向输了钱的参赌人员提供赌资。最终,一名赌徒向他借了24万元,且按照每1万元给500元当场抽取了利息。
彭某等人被查获归案后,石某一直没有落网。直到去年10月,他才主动向警方投案。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石某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在赌博现场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其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