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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韩蔓】组织海上油田各方定期召开安全座谈会、对渤海海区海上油田开展巡航、对提油轮过驳前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天津海事局已经逐步建立6项机制,保障海上油田开发建设的健康有序,建立对其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天津海事局负责9个油田的25个海上平台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3条储油轮提油作业的监管任务。结合海上油田管理的实际工作,巡查支队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定期与油田相关各方共同召开油田过驳安全座谈会,对过驳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针对海上油田水域可能突发的各种危机,各部门提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同时,巡查支队对中海油能源发展销售服务公司、引航中心及海上油田各作业分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油田海事监管知识培训,使其更加全面了解海事监管中的职责和权力。巡查支队先后4次对渤海油田开展海区巡航,对辖区海上油田进行全面现场巡视,完成联合巡航、现场检查、通航维护、沙石船情况调研等多个任务。其间,联合河北海事局、山东海事局等单位进行联合巡航执法活动。通过海区巡航及联合执法行动,海事部门对渤海油田及周边水域形成了有效的监管,保障了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对海上油田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