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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区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坚持并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年初部署、年中督促、年底考核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协调作用,实施“一化三基”的思路,将反腐倡廉建设有为、有位、有效地融入中心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利用专项检查、效能监察、行风评议、社会评价、定期通报等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社区居民的监督作用,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反腐倡廉搭建了有效载体和平台。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加强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制定《和平区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完善立项、督查、评估和责任追究一体化的工作制度,形成及时跟进、组织协调、科学运作、常态运行的督查工作机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实施“十大工程”和“大走访、大接访、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先后检查项目963个,发现问题491个,提出整改建议498条。制定《和平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二十四条措施》,保证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阳光下运作、优质高效实施。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旗帜鲜明地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制定实施《和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听证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受理实名举报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工作网络。积极探索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有效查办的新途径、新办法,整合力量,提高效率和质量。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529件,协调解决民计民生信访问题40余件;立案9件,审结9件,处分9人,为138人次澄清问题,挽回经济损失830余万元。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指导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日益显现。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认真落实市纪委《加强作风建设2010—2012年工作规划》,先后组织开展“弘扬新风正气、正确行使权力”主题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先后有3名同志被评为市级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评比表彰、庆典论坛活动,深入开展“小金库”、“三公”问题等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强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转变。五年来,共受理政风行风方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428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获得人民群众好评。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预防和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干净运行。
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七个一”活动,在教育、卫生系统进行岗位廉政教育试点,举办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以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居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强化对“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五年来,各级党委、纪委负责人累计同696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针对苗头性问题与95人进行诫勉谈话,实现干部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
(六)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构建“四化工作格局”、建设“八个板块”的部署要求,重点实施“三五三”创新计划,先后启动11项创新工作,打造了一批特色亮点。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社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体系的实施意见》,得到了市纪委充分肯定。出台《和平区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行办法》,在区环保局、工商和平分局等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试点工作,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出有益尝试。制定《和平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暂行办法》,把日常评价与年度评议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经常化。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创建活动,调动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实施《区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常委负责、项目管理、部门协作”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常委会及其成员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水平。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探索实行重要事项参与、重点工作巡察、重大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规范内设机构,充实人员编制,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能力素质,促进干部知大局、懂本行、干实事。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10年度考核中,区纪委被评为优秀等次。以提高学习力、执行力、创造力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得到新的提升。
五年来的工作认识和体会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大有作为。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坚持在工作目标的确定、工作措施的提出、工作任务的落实上,紧贴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自觉把反腐倡廉融入全区中心工作之中,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坚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形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三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治标和治本并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抓起,关口前移,做到教育预防在先、制度规范在先、监督制约在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纪检监察工作得到党员干部认可,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四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改革创新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问题,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区发展十分重要的时期。和平区正站在一个新的高度,进入新一轮的上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经受“四个考验”,切实防止“四种危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高标准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力争实现“四个翻番”、“五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经过五年努力,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认真落实《和平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纪律保障机制。紧密围绕区“十二五”规划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计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及时跟进、全程督办、推动落实。切实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适时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大”活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各级干部用心想事、精心谋事、潜心干事,高标准大力度快节奏推动各项工作。围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经常性民主评议活动,强化效能监察考核,加大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行为,为提高行政效率,创造最优投资软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努力在创新教育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完善澄清机制和健全挽救机制上下功夫,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保障。配合和督促相关部门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加强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健全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教育、督查、考评和问责机制,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努力把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针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三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教育、卫生、房屋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稳定物价等涉及民计民生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继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创建活动,力求每年干成一批符合基层特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成果。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定期开展对基层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大力实施厂务、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扎实推进企业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发挥街道社区纪委作用,加快建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深入开展“强素质、正作风、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认真落实“五严守、五禁止”的规定,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