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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吉学刚)三名广西无业人员在本市利用银行ATM机进行诈骗。三人先将多家银行的ATM机的出钞口堵住,然后在机器上张贴留有假客服电话的“温馨提示”单,待取款人拨打电话后,再指令其将账户资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内,以此手段诈骗10万余元。日前,和平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2月,广西无业男子李某、齐某与无业女子田某经事先预谋,在本市利用银行ATM机进行诈骗。根据事先安排,由李某、齐某在本市制作银行ATM机“温馨提示”单及塑料卡片,然后齐某在本市多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张贴仿制的“温馨提示”单,并用自制塑料卡片将银行ATM机的出钞口堵住,待取款人无法取款时,取款人便会按照“温馨提示”单上留有的客服电话与银行进行联系。而后,田某冒充银行的客服人员,骗取取款人的信任,让取款人按照其指令将账户资金转账到李某指定的账号内,再由齐某将诈骗所得赃款取出,交给李某支配。三人于今年2月至3月间,采用上述手段先后在本市塘沽、大港、河东区、和平区等地的银行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0万余元。后经被害人报案,警方根据线索将三人抓获归案,收缴赃款6万余元及一张齐某名下内存2万余元的邮政储蓄卡。
法院经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齐某、田某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