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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谍战剧《潜伏》中饰演保密局档案股股长“盛乡”的演员吉思光,近日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警方发现是1998年结伙袭警抢枪的逃犯,已潜逃13年。吉思光曾参演30多部电视剧,并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过采访。12月7日,吉思光被抓捕归案。(据12月14日《广州日报》报道)
最近,有一个长期低调生存的群体——逃犯,突然“高调”起来,有的上电视台征婚,有的报考公务员,有的被增补为人大代表,还有的因质疑曹操墓真实性成为媒体争相采访的“专家”,现在他们中又出现了当红影视剧演员。
说逃犯群体突然“高调”起来,其实不然,这“高调”也是没办法——公安部正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清网行动”,把他们从潜水状态一下拉上了岸。坦率地说,公安部搞“清网行动”,真是办了件大实事,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捷报频传,一个个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更有9000人自首,可谓硕果累累。
在高兴之余,人们不免要问如果没有这场大范围的清网行动,这么多逃犯还要逃多久?在清网行动前的数年乃至十几年中,逃犯都成公众人物了,频频在电视、新闻媒体上露脸。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蒙骗,看他们群魔乱舞也就罢了,我们的警察同志在看什么、该看什么?
“清网行动”确实需要,但这么多逃犯“潜伏”成名人才被绳之以法,值得我们深思。必须看到,当前,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面临空前规模的人口大流动,加上科技进步带来犯罪手段和方式的不断变化,给公安部门破案工作造成了许多现实难题。
面对新挑战,如果公安部门仍然按部就班行事,肯定满足不了现实破案的需要,致使积案越来越多,逃犯多年逍遥法外。“清网行动”毕竟有落幕之时,要想避免逃犯小鱼变大鱼,就必须多“打渔”。长久之计,在于建立对内落实责任、对外强化异地协作的警务机制,在于确立办案地与逃犯原籍地公安机关承担“共同责任”的警务体制,在于形成注重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破案的社会氛围,真正形成“全国追逃、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恢恢天网,才不至于形成漏网之鱼。(文/王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