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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顽皮学生趁老师不在,用弹珠玩具枪打中一同学的右眼,致后者受伤入院。经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几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由学生监护人和校方共同对伤者进行赔偿。
去年夏天,本市大港某中学一班级在上第四节语文课时,任课老师因故离开教室。趁此“机会”,班上的学生赵小艋拿出弹珠玩具枪,将另一同学马海涛右眼击伤。后者先往大港医院就诊,后又转往天津眼科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其右眼球挫伤,视力仅为0.02。幸好,经医院的积极治疗,马海涛恢复得比较好,半个月后其伤眼视力已经回复到1.0。
本案在一审过后,伤人的赵小艋和其监护人并不认同法院判决其应担负的赔偿比例。遂提起上诉,要求由校方承担赵小艋医药费、交通费等总共4200余元的损失。二审审理中,经市第二中级人民努力调解,当事几方达成调解协议:伤人学生的监护人赔偿伤者损失2868元,校方赔偿伤者损失3297元。一起矛盾至此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霞飞)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