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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12月10日,西青分局巡警巡逻中,抓获一名盗窃摩托车嫌疑人金某,后经大寺派出所民警讯问,金某交代了伙同焦某在大寺镇、精武镇实施盗窃作案十余起的犯罪事实。民警顺藤摸瓜在金某住处将焦某抓获,并查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大量赃物。
金某和焦某都是来津打工人员,二人因盗窃先后被抓进看守所服刑。同处一监室,二人又都是“同行”,于是便熟络起来。日久天长,两个“难兄难弟”在班房里便合计出狱后的“事业”。金某和焦某商定等出了看守所,联手去偷,得了钱吃喝玩乐从今往后不分彼此。
金某11月21日被释放,焦某比金某晚8天出监所,临走前金某将其哥哥的电话留给了焦某,告诉他出狱后可以用这个号码联系他。焦某出狱后仍就游手好闲,百无聊赖之际,他想到了金某留给他的电话号码,并很快与金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具体计划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决定由金某负责盗窃,焦某负责望风。
今年11月底以来,金某和焦某二人先后在大寺镇李庄子村、精武镇小南河村、大寺镇大寺村盗窃作案十余起,盗得电动自行车五辆、摩托车一辆、手机三部、手表一块、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100余元等财物。两人不分你我将盗窃所得一起挥霍。
2011年12月10日晚,巡逻民警在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芦北路上巡逻时,发现路旁有一男子在推着摩托车走,民警对此人产生怀疑,遂上前盘查,并从其身上查获改锥、钳子、手电等工具。通过进一步讯问,金某交代了伙同焦某在李庄子村赤龙鑫园偷盗摩托车的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伙同焦某共同作案十余起的犯罪事实。民警迅速出击,在金某住处将焦某抓获。目前,二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常健通讯员邓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