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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赶街天、周末假日,法庭出现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民间集市、工厂矿山、大专院校……在云南,正是这些流动在百姓身边的法庭,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
12月13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古登乡街头熙熙攘攘,许多身着条纹长衫的傈僳族群众前来赶街。一个写着“泸水县法院街天法庭”的红色横幅挂在两棵树之间,横幅前摆着一张简单的桌子,3名法官正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这里成为整个集市上最热闹的地方。念坪村35岁的李思妞告诉记者,她要帮村民问问人身损害官司的事。
古登法庭庭长乔宇翔一边忙着用傈僳语与前来咨询的群众交谈,一边抽空告诉记者,街天法庭主要为山高路远的赶集群众提供立案、法律咨询、诉讼服务等。只要带来的材料齐全就可当天立案,即时调解。
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村民打官司往往诉讼额度不大:有兄弟为了36片石棉瓦起争端,有父子为了一棵橘子树反目,有夫妻为了琐碎小事闹离婚……这看似很“小”的事情如处理不好,就会埋下“大”隐患。而形式多样的巡回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边疆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怒江州福贡县法院每年巡回审理的案件就有51件,巡回审判率为35.4%。
在采访怒江州福贡县法院法官邓兴时,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子:鹿马登乡布拉底村的傈僳族村民叶某某和木某某,多年前离婚时已对土地等财产进行分割。几年后叶某某要出嫁,木某某认为其出嫁就该归还土地,在今年农耕时节强行种了叶某某的地。叶某某于3月30日到县法院口头起诉,考虑到农耕时节时间宝贵,法官就免去了递诉状、立案审查等程序,31日直接到村委会开庭调解。当木某某同意归还叶某某土地后,细心的法官还去了土地现场查看。
如今邓兴承办着大量案件。为了在群众最方便的时间、地点开庭,他曾徒步三四个小时,曾溜索过大江,曾半夜才回到县城,曾经为了一个案子数次奔波……而在怒江州乃至云南省,活跃着许多像他这样的法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董桂梅介绍,云南有许多村寨地理位置偏僻,一些人到管辖数个乡镇的中心法庭往往要走一天,有的还得花不少路费。为此,近年来各地法院结合实际推出不少便民举措,“周末法庭”、“集市法庭”、“学校法庭”等有效方便了群众,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