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2009年,14岁的小明(化名)推倒同学致对方死亡,被送市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3年。2010年6月,小明因为表现良好获得所外试学的机会。
小明的管教民警胡明介绍,2009年5月,小明刚到未教所时很消极。管教民警到小明的家乡了解,发现他在学校成绩非常好,表现也不错。回来后,管教民警找到小明谈话,给他做心理辅导,慢慢地,小明变得开朗积极起来。重庆晚报见习记者张亦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