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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和政策措施。这次停车收费改革的范围针对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并未涉及居民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收费。那么小区内的停车费用应该如何收取呢?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本市小区停车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场地占用费。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小区停放机动车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应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另一种是看管服务费。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业主交纳了保管费,物业服务企业就必须履行合同内容,负责看管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些小区建有地下车库,如果包月租用,费用要看地下车库的归属: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全体业主,那么每月的停车费用由全体业主协商决定;若地下车库的产权为开发企业所有,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停车费用也应与全体业主协商。 (刘波)
道路停车按三类区域收费
本报近日报道的停车乱收费问题受到很多市民的关注,一些市民来电咨询三类收费区域如何划分。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本市采取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实行不同区域有差别的收费政策。根据中心城区(市内六区)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将收费区域划分为三类:
一类区域为市中心商业繁华区域,如劝业场、金街、食品街、国际商场、小白楼、大胡同等区域;
二类区域为中环线以内及其附近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如奥体中心、水上公园等区域;
三类区域为外环线以内,除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7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7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7时为计次收费时段。市民在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车时,要看清交管部门设立的“P”牌上划定的道路停车泊位类别和范围,分清所在停车位置属于一、二、三类哪个区域,按照相应收费标准付费。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