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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人: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姚俭健
慈善领域的公信力建设,我认为要补上四堂课。
第一堂课,是慈善文化课。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如果缺乏现代慈善理念的支撑,我们的慈善公信力建设很难真正取得效果。
慈善之立起源于民,慈善之爱汇聚于民,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树立是依赖社会公众作为基础的,慈善事业不是“富人专利”,而是全社会的事业。从理念来说,这是一种向导,它告诉慈善主体如何行事,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如何监督。正确的理念往往会导致正确的行为,而错误的理念必然会产生误导。仁爱、博爱、诚信,都是人类精神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晶,也是慈善主体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的慈善意识应该从原先的“外界号召”,或“逼迫”,逐步转化为人的基本道德,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
第二堂课,是社会监管课。慈善界不可能处在真空中。慈善行为尽管具有利他的特性,但人们从事慈善活动的动机绝不仅仅为了利他,有些人是为追求物质利益,有些人追求的是社会地位、荣誉,还有的人是出于宗教信仰。动机形形色色,其中抱有“纯粹”利他主义的人并非多数。因此,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其行为规范就有赖于外部力量的监督和约束。所以,慈善行业的制度公信力,实际上就体现了慈善领域的各类制度为社会大众所认同的程度。
政府部门应尽早对已有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梳理,拟定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在慈善法律关系中的边界;积极推进现行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以确保慈善事业的公开透明。
第三堂课,是组织治理课。从慈善组织和外部环境的互动来看,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是导致慈善机构公信力不足的重要因素。所以,随时公布善款的来源和流向,并且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都非常重要。在这方面,中国香港、台湾地区有足够的经验可借鉴。
第四堂课,是专业化的管理课。慈善绩效的公信力,指的是慈善主体因绩效突出而为公众所信任的能力。现在,我们的慈善组织驾驭社会资本的能力非常有限,慈善组织的营销能力还相对薄弱,慈善组织的运作,不够专业。而只有不断推进慈善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才能提升绩效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慈善组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