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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现有持证残疾人1024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近年来,在市残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宁河县残联坚持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残疾人利益无小事”的服务宗旨,全力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县残联被评为天津市“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同时连续五年实现了残疾人上访三个零目标,即到县(县委机关)、赴市、进京零上访,为宁河县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县残联始终把信访工作做为重要工作来抓,领导班子把残疾人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残联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等制度,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理事长作为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残疾人信访工作总负责,对残疾人重要信访事件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副理事长具体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如此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残疾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拓宽残疾人信访渠道,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
县残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残疾人以书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反映诉求,不断完善残联领导干部、各专门协会联系残疾人制度,拓宽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同时根据信访工作特点,提出了信访工作的“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并且做到“三个一”,即一句问候、一把瓜子、一杯清茶,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对残疾人信访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对应解决且能够解决的,明确时限尽快解决;对不具备条件、暂时解决不了的,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确属无理要求的,则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坚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残联共受理残疾人来访64人次,来访人反映的问题45件得到圆满解决解决,其它未解决的也都得到了妥善处置。
三、加大助残工作力度,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县残联积极推动,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就医、救助等方面的文件,从政策上维护残疾人利益,并按照政策要求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残疾人在生活上实实在在地受益。如对农村低保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2010年全县新建、修缮房屋51户,153间,总面积3060平方米,共投入106.8万元,此项工作深受残疾人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县残联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处,接待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值班,全天接待来访者,随时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反馈残疾人法律方面的有关诉求。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坚持每月两次到接待处进行法律援助,现场集中帮助残疾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今年以来县残联以及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对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与援助16人次,为残疾人答复信件17封,接待来访60人次,及时有效地为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残疾人的好评。
四、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强化处置工作。
县残联将残疾人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排查化解,坚持“拉网式、全覆盖、不间断”地深入排查残疾人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发生的残疾人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今年以来,共排查出设计残疾人维权的6个不稳定问题,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社区的工作目标,保持了事态平稳。
五、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格局。
县残联在全县范围内,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建立残疾信访网上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电子邮箱、BBS等互联网交流手段,有效提升残疾人信访工作效率。同时积极推进残疾人信访与司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协会组织作用,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残联积极参与、主动协调配合”的残联对外信访工作机制,和“加强领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残联内部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格局,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