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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春节日益临近,全市将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
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非法烟花爆竹的来源、流向、地点等情况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并以空闲房屋、厂房、仓库及市郊结合部私房出租户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区域、部位、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严查严堵违法源头,做到不漏掉任何一处隐患、不漏掉任何一名违法人员。通过“拉网式”检查,捣毁一批烟花爆竹“黑作坊”、“黑窝点”。
公安机关将结合春节前本市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突出特点,在各重点路口增派警力,科学调整上岗值勤时间,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治安检查,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的流入。同时,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对执勤中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时通报主管部门,依法坚决查处。
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将及时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从业单位烟花爆竹存放、运输、使用、来源等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春节前,公安机关将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持续不断地开展检查,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查处,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将坚决收缴、及时销毁,特别是坚决清理易自发形成销售烟花爆竹市场的重点部位,防止春节期间发生隐患、事故。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点非法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非法向个人销售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产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产品,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