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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国资委在19日公布《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未来3年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加快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基本杜绝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此外,国资委还要求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形成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第一个“三年目标”是建立机制,第二个“三年目标”是发挥作用,第三个“三年目标”是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