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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近日,市质监局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组织相关节能监测机构和专家,重新修订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该标准共计100项,其中包含1项总则和99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涵盖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建材、机械、电子和纺织等行业。目前,该系列强制性地方标准已通过专家组论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本市正式实施。
据介绍,进入“十二五”,由于部分企业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造成产品能耗变动较大,并且不少新上的大项目产品未被纳入制定能耗限额的范围,缺乏有效监管。新修订的系列强制性地方标准将在原标准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对“十一五”期间执行的能耗限额系列标准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新百项强制标准将有62种产品的限额值比原标准有所提高,约占所调整的83种产品的75%;标准涉及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本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的53种产品,约占节能监测产品的54%;同时将作废标准5项、合并标准2项、新增标准11项,使节能监测产品由原来的94种增至99种;有13种产品低于有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额值;此外,无国家标准限额要求,但本市自主控制的节能监测产品达78种,约占监测产品的79%。(记者苏晓梅见习记者王睿)